
1.公证资料
据留学赋能引见:搜罗(小学中学卒业证书可不必公证)高中结业证书(如证书迷失,由校方出具证实)、高考成绩、中国大学在读证实(注册证实)、在校各学年造诣单;如已卒业,附上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。
2.申请审核
请将公证资料复印一套,共两套资料,即:一套公证原件,一套其复印件;准备寄往德国使馆文化处留德人员考核部发展考核;送审核前请负担负责浏览德国使馆文化处查核步调;从网上下载或返回查核部支出稽核要求表;填表前请将2500元人民币经过邮局寄往考核部(切勿同要求材料共同寄往查核部;将表填好同两套资料、一份说话(德/英语)学时证明(此证明无须公证)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块儿寄往或送往留德职员稽核部。
3.稽核面谈
审核部在收到申请人的汇款及质料后将先对其文字原料发展稽核,翰墨资料审核及格后,向要求人发出头具名谈申报(目前需等1-2个月),面谈是经干涉干与答攀谈对申请人所学的大学课程,专业常识进行查核,面谈岁月为20分钟摆布,从前有15分钟的准备。笔试后两周支配发出查核证明(稽核证明有用期现为二年)。如第一次审核未经过,三个月后应允第二次要求查核,至少可申请三次查核。